| 國內遊客如何辦理邊境證
到墨脫、樟木、亞東、定日(珠峰)、阿裏地區的獅泉河、普蘭等邊境地區需要辦理邊境證。
如果不是有特別的原因,建議大家還是在自己的所在地辦邊境證為好,除非你要求邊境證上有藏文以便作為紀念,那就只好在拉薩辦。其他如日喀則、林芝等地也可以辦,但相對要更麻煩一些。
如果你要在拉薩辦邊境證,一個簡單的辦法就是交錢給旅行社。否則就需要啟動一套複雜的辦證程式,過程是這樣的(2001年4月的經驗):
1.找一個單位開介紹信,最好是旅行部門,而且一定要寫明開介紹信的單位的領導姓名和職務。否則在買申請表的時候可能會被要求出示拉薩的暫住證。
2.去市公安局一處領邊境證申請表。地點在拉薩中學南邊的門口(請注意,已從林廓東路上的市局處遷出)。如果一切手續都合格了,警官會留下你的介紹信,用¥2塊錢賣給你一份"邊境證辦理申請表",一張介紹信最多可以填8個人的名字。
3.回單位填有,再讓開介紹信的單位領導簽署意見,蓋章,別忘了還要寫上他的官銜,省得你再跑一趟。
4.去這個單位的管片派出所找所長給"申請表"簽字蓋張。由派出所所長證明情況屬實,再蓋上章。
5.回到拉薩市公安局一處,交表,再蓋章。當然你應該帶上你的身份證。
6.在邊防總隊大門邊有一個小房間專門辦邊防證,不用進大門就可解決。辦證費用¥8元,另交押金¥30元,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可退押金。
整個過程應該需要至少整整一天,或者更長,如果你運氣不好趕上休息日或者節假日的話。
如果你要在西藏境內自駕車旅行,那就還要有相關的證件和手續。如果你計畫從西藏去尼泊爾,那就要保證你攜帶的護照和簽證在有效的期限內。
在拉薩簽尼泊爾簽證請參看有關尼泊爾的章節。
另外,外國人去西藏有比較特殊的手續。
外國人的入藏手續、簽證和文件
外國客人按以下程式辦理入藏手續:
申請旅行許可:你只要將你的時間、進藏路線、旅行意向、姓名、護照號碼、職業、供職機構、聯繫位址和方式等材料經所在地的旅行社提交給西藏的有關旅行接待單位,你就會在很短的時間內得到入藏的相關確認手續。
進藏確認函:凡有組織的海外旅行團體進藏旅行須由西藏自治區旅行接待社辦理進藏手續。西藏旅遊局分別在北京、成都、西安、上海、西寧、香港和尼泊爾、美國、日本等地設在旅行辦事處,具體負責散客組團和進藏旅行諮詢等事項。
護照和簽證:來西藏的外國旅行者或登山者均須持本國簽發的護照及中國駐外國使(領)館核發的簽證。但與中國締結免簽證協定的國家的旅客例外。
由成都、格爾木、重慶、西安等地進藏的客人,須憑進藏確認函原件購買進藏機票和車票。
由加德滿都入藏的客人,須憑進藏確認函在中國駐尼泊爾大使館取得簽證或加注並購買機票,辦理入境手續。
西藏自治區旅遊局駐外辦事機構、各旅行接待單位都可代辦進藏確認手續。
注:取消三項涉外行政審批事項
為貫徹落實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進一步擴大開放,發展西藏經濟,西藏自治區黨委、政府第5次聯席會議和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取消以下三項涉外行政審批事項:
一、取消港澳同胞“旅藏確認函”,港澳遊客持“回鄉證”、“特區身份證”或“特區護照”均可進藏旅遊。
二、取消海外遊客來藏旅遊5人以上成團的限制。嚴格執行海外遊客進藏旅遊必須由指定旅行社或散客中心接待的管理辦法,仍不放開無接待單位的海外散客來藏旅遊。
三、簡化臺灣地區人員旅遊進藏手續,臺灣遊客進藏旅遊,不再由自治區旅遊局簽發“旅藏確認函”,全部旅藏手續由自治區台辦進行審批,並由自治區台辦定期向自治區旅遊局抄告。
辦理進藏許可證約需 3 - 5 天(自收到您的付款開始計算),所以想去西藏的朋友,要早一點申請 ! 如果您時間特別急,我們的工作人員會為您想辦法儘量辦理第二天或第三天的加急業務。
確定報名後,請將您的護照影本及簽證影本傳真給我們,以便我們為您辦理進藏手續,我們的傳真 028-85064040
特別說明: 由於西藏特殊的地理環境及政治因素,政府規定持外國護照的旅遊者、中國臺灣同胞在入藏旅遊前,需向當地旅行社申報並由旅行社代為辦理由西藏自治區旅遊局或西藏台辦簽發的 “入藏批准函”;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外國人及中國臺灣同胞在藏期間不允許自助旅遊,必須通過旅行社有組織、有計劃地組團旅遊。我們的給你辦理的入藏函是為了購買進藏機票和只限拉薩市內活動,如需前往拉薩以外的地區請參加我社組織的旅遊團隊,切記,切記。
資料來源:西藏自治區旅遊局
|